2018年工時例假排班加班特休新規定因應講座班
●修法前後八個條文比較與解析,協助釐清條文,避免行政錯誤發生●
●修法前後八個條文比較與解析,協助釐清條文,避免行政錯誤發生●
vip.asia-learning.com/cicr/article/detail/2772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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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為了縮短工時暨落實周休二日,一整年紛紛擾擾的情況下,在目前才完成了勞動基準法(下稱本法)修法。去年,本法雖已通過,但未立即發動勞檢,上半年卻在宣導期、輔導期中沸沸揚揚的反對聲浪(不滿意者高達66%)中渡過,到了第三季仍在持續溝通,堅持落實實施的情況下,最後卻在新任行政院長一聲令下,再度修法。修掉原來以價制量高額的加班費規定,說是以高額加班費避免雇主輕易發動休息日的加班權,以落實周休二日,加班費改以核實計算。輪班勞工於換班時的間隔改以原則11小時,例外條件成就,8小時亦可。加班時數上限由每月46小時,改為每三個月138小時,單月上限54小時。此外,原本7休1係避免過勞,只有四周變形(彈性)及責任制人員才可例外14休2。修法後非四周變形行業,符合某些條件雇主亦可與勞工約定14休2(第36條第四項:『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如此還要落實周休二日嗎?是否會造成過勞?本法是否到退30年?勞工主管機關要如何做好把關的動作?勞工如何自保?雇主如何因應?應加強哪些管理報表及溝通管道以杜爭議?
壹、修法前後八個條文比較與解析
一、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變革
1.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
2.刪除休息日作1給4規定
3.休息日缺勤、請假、加班1小時?休假日加班1小時?
二、加班時數上限
1.每日、每月、每三個月上限?
2.程序要件?實體要件?
3.備查、核備?
4.工會、勞資會議?
5.勞工代表之保謢
三、加班換補休
1.換休程序
2.換休比例
3.換休期限
4.屆期未換
5.無薪休假?請求權時效?
6.罰則
四、輪班人員換班時間間隔限制
1.適用範圍
2.例外要件
3.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
4.一日是連續24小時?
5.違法排班分析
五、例休日增訂例外規定
1.原則七休一
2.例外實體要件與程序要件
3.時間、地點、性質及狀況特殊
4.工規及勞契注意事項
六、國定假日
七、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增訂但書規定
1.合意得遞延一年
2.一年變二年結清
3.未休完日數工資計算?
4.是否課稅?
5.被強迫指定特休?
八、施行日期
貳、約定工時責任制(84-1)
一、定義
1.是否排除36條休息日?
2.哪些行業還是工作者?
二、約定技巧?
三、核備技巧?
四、審查標準?
五、存廢?
參、修法後之因應
一、對事業單位
1.過勞死殘認定
2.備妥出勤紀錄
3.定期健康檢查
4.雇主舉證責任
5.檢視商業保險
6.加強勞資會議
7.加班費如實發
二、對勞工
三、對主管機關
肆、Q&A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總時數1/3者,由本院頒給「2018年工時例假排班加班特休新規定因應講座班 」結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