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尖兵 全額補助】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訓班
企業發展特點很多,但也同時受制於人才發展的條件不足,影響企業長期發展的諸多問題。
【產業新尖兵 全額補助】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訓班.為貫徹實施國家“智慧生產”的戰略規劃,積極應對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以培訓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打造智慧工廠,以智慧工廠實現智慧生產,有效改善工業管理資訊人才發展環境,加強人才升級與就業,從而促進優勢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加快製造業的優化、轉型升級。為促進工業4.0關鍵人才培訓和發展,特制定『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訓方案。
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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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本課程適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補助為貫徹實施國家“智慧生產”的戰略規劃,積極應對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以培訓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打造智慧工廠,以智慧工廠實現智慧生產,有效改善工業管理資訊人才發展環境,加強人才升級與就業,從而促進優勢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加快製造業的優化、轉型升級。為促進工業4.0關鍵人才培訓和發展,特制定『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訓方案。
1.人才培訓缺重視。 企業主及高層領導不重視人才培訓、儲蓄及發展,忽視專業的價值,以為員工只要做的久就有經驗,經驗就等於專業,故不重視『人力資源』的培訓與發展工作,等要用人時再去挖角或是內升資深人員上任,這種將人事當行政作業來管理的觀念與方式已十分落伍。 智慧製造透過『機器換人』造成新興專業人才(IE工藝類、程式設計工程類、IT軟體類、硬體設備維修類、人力資源管理類、品質管制類)缺口加大,如果,沒有一個持續有效的人才培訓體系來支撐產業未來5~10年的人才需求,必將制約工業快速、穩健發展,也不利於企業生存與競爭。 課程特色『實施方案』深入貫徹政府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推動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引導製造業實施〝設備換芯〞、〝生產換線〞、〝機器換人〞;須大力培育新型製造模式所須的新專業人才與新知識,積極打造資訊化環境下企業新型能力,全面提升企業研發、生產、管理和行銷與服務的智慧化運用水準。特制定本培訓方案。 為深化培訓效果,我們將為此專班創建『培訓管理平台』,以有效管理學員的課前、課中、課後的學習過程,使老師與學員能有效的透過平台交流,也提供學員線上操作實習功能。 課程對象
講師簡介黃超吾 現 任:人本企管 總經理廈門思邁特菁英科技 總經理 平衡計分卡協會理事長 經 歷: 授課-北京清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廈門大學、北京網通等 輔導-湖南衛視金膺卡通、湖南快樂購、長沙新振升集團、哈爾 濱石化、深圳招商証券、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南俊國際集團、新萬仁製藥等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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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課程資訊 ●報名方式: 1.點選課程頁面上方之「線上報名」按鈕進而填寫報名資訊即可。 2.或E-mail至itri533299@itri.org.tw 3.請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02-23811000。 ● 課程洽詢: 02-23701111#303 吳小姐 ● 繳費資訊: (一)ATM轉帳(線上報名):繳費方式選擇「ATM轉帳」者,系統將給您一組轉帳帳號「銀行代號、轉帳帳號」,但此帳號只提供本課程轉帳使用, 各別學員轉帳請使用不同轉帳帳號!! 轉帳後,寫上您的「公司全銜、課程名稱、姓名、聯絡電話」與「收據」傳真或E-mail 給 吳小姐。 (二)信用卡(線上報名):繳費方式選「信用卡」,直到顯示「您已完成報名手續」為止,才確實完成繳費。 (三)銀行匯款(限由公司逕行電匯付款):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帳號156-005-00002-5(土銀代碼:005)。戶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匯款後,寫上您的「公司全銜、課程名稱、姓名、聯絡電話」與「收據」傳真或E-mail 給 吳小姐。 (四)即期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郵寄至:10047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7樓 吳小姐 收。 ※繳費後請於收據上註明「公司名稱、課程訊息、姓名、聯絡電話」,傳真至產業學院 02-23701111#303 吳小姐 收 ● 注意事項: 1.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請來電洽詢。 2.為維護課程品質與其他學員權益,若原報名繳費者不克參加時,可指派其他符合參訓對象者參加,並最晚於開課前一週通知主辦單位。 3.如欲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一週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主辦單位並確認申請退費事宜,相關事宜另依法規辦理如下: (1)『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訓學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付繳還訓練費用補助予訓練單位: A.計畫參訓學員參訓時數未達總時數 1/3 者,學員須自付繳還訓練費用補助之 50%予訓練單位。 B.計畫參訓學員參訓時數達總時數 1/3 以上,未達 2/3 者,學員須自付繳還訓練費用補助之 20 % 予訓練單位。 (2) 非『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訓學員,即自費參訓者,取消報到或中途退訓之退費原則: A.開訓前學員取消報到者,應退還所繳費用95%。 B.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50%。 C.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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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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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企業智慧生產資訊管理培訊班_v9.pdf |
產業學院緣起
依據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下之「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與「產業高值化」兩計畫,首重產業科技人才的效能。
•911216經科字第09103373120號函:經濟部將本院籌設工研院產業學院之工作,列為因應產業結構轉型,提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