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的減免方式
公司繳納年度的營所稅之後,股東常會即須承認財務報表,以當年度盈餘,先彌補前期虧損,並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之後,針對尚有的盈餘,決議是否分配,以及分配方式;無論是盈餘轉增資的股票股利,亦或是發放現金股利,應依據持股比例,將盈餘配發給股東;若股東為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盈餘分配的公司,即無需處理二代健保扣費。
若股東是個人的話,給付公司即應計算二代健保的應扣補充保費,依法先扣費並代繳後,再配發股利;隔年,個人股東再依據所獲配的盈餘,申報個人綜所稅。
若股東常會決議不分配當年度盈餘的話,隔年,未分配盈餘將被加徵5%的未分配盈餘稅,形同遞延分配盈餘的股東,將額外增加實質稅賦負擔,也可避免股東以長年不分配盈餘的方式,延緩個人綜所稅的繳納。
然而,股東常會做出盈餘不分配的決議,亦可能是因為公司需要該筆資金,以利後續購置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專利技術,為產業升級預作準備,並非出於延緩個人綜所稅繳納的意圖;然而,一旦未分配的盈餘,部分被加徵稅賦,恐影響公司未來營運的金流。
是故,2010年,施行『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後,公司只要在當年度盈餘發生之後,三年之內,將該盈餘用於實質投資,即可減除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稅基;若尚未完成實質投資,但未分配盈餘已被加徵稅賦者,亦可申請退還溢繳稅款。
而所謂的實質投資,應注意:
一、投資標的
包含,以供自行生產、營運所用的建築物、硬體設備、軟體設備、技術;但不包含土地,以及非屬資本支出的的設備與技術。
二、投資門檻
投資累積金額需達NTD100萬。
三、其他租稅減免併用
包含:產業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
是故,當企業投注研發與創新,或擴大資本投資之時,可多善用租稅減免的相關政策,為企業創造更多產業升級的契機。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企業常用政策性租稅減免】...more
【營所稅之解析、限額計算與申報應注意事項】...more
參考資料: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日期:2022-05-16 出處:www.unicore.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