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企業停止營運時的選擇
在疫情之下,許多企業面臨營運上的困境,收入銳減、業績不振之下,業主隨時都可能面臨終止營運的抉擇,但此一收尾的程序,業主也應完善的妥適安排。一班來說,企業主動停止營運的抉擇,可分成以下兩種:
一、暫時停止營運
二、註銷營利事業
也由於在公司結清算期間,清算人即為公司負責人,是故若清算人在清算程序上,要非常謹慎小心處理現務了解事宜。若業主棄置公司不理不睬,長達三期(6個月)未申報營業稅,主管機關即可依法命令解散公司,也由於公司擅自歇業且未選派清算人,此時,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董事、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將成為【當然清算人】,並負起所有罰款、債務、欠稅與清算程序的所有責任。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公司之股東、董事的公司治理事宜】...more
【公司設立、稅務與創業應注意事項】...more
【簡介: 公司設立與創業流程簡介】...more
參考資料: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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