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不動產贈與真能節稅?還是惡夢開始?
本文作者:葉恩慈 顧問
標題 : 利用不動產贈與真能節稅?還是惡夢開始?
有些地政士鼓勵年紀較長的客戶利用不動產贈與來節稅,原因在於「公告現值與市價的大幅落差」,尤其以店面的價差最大,但真能節稅?還是惡夢開始?
張伯伯贈與店面為了讓子孫世世代代也能像父母一樣收租金又不用繳到一毛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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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聽聽解析吧!
於去年初花3600萬買店面,其房屋評定現值80萬土地公告現值360萬,利用免稅額贈與給兒子,免贈與稅。9個月後,兒子因為發生事故,急需用錢,將該店面以低於市價的行情3200萬出售,忍痛損失了400萬。當兒子於售屋後,申報房地合一稅,國稅局認定本次交易獲利2600萬需繳交1170萬,真是惡夢初醒!
房地交易所得=交易時之成交價額-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
計算:
3200萬-440萬(取得房屋成本)-費用160萬=2600萬…..房地交易所得
2600萬x45%=1170萬…………………………………………………..房地合一稅
利用不動產贈與來節稅需做多方面向考量,還有人與時間等不確定因素,就正確節稅規劃而言,提供以下意見。
1. 不動產贈與能否節稅因人而異,少子女之真高資產者有效,若子女一,兩年就敗家出售,在房地合一稅105年實施後,對贈與不動產的衝擊很大,因其「取得房屋成本」的計算,是以贈與取得時的公告現值做為成本,致獲利金額大增,須繳納獲利金額35%~45%的房地合一稅。
2. 若不是真高資產者,只是多繳20~40%的土地增值稅6%的契稅,印花稅,規費及代書費。
3.善用夫妻贈與及分年贈與才是王道,可快速分散財產達到真正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