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解析與企業因應實務講座班
本講座特協助管理者需求規劃,敬請把握機會
●勞基法修正條文終於紛亂中三讀修法通過,勞工每七日確定一例一休的制度,106年起七天國假確定刪除,全國放假日依內政部統一規定,勞工多一天勞動節!! ●修法後休息日加班費提高且全不時數納入總量管制的每月46小時! 特別休假日以後要如何排定?如何操作方不致違法?雇主對於工資清冊又多了何種義務?勞檢如何因應?勞資會議決議什麼?哪些典章制度要修改?在在考驗了管理者的職業技能?企業該如何因應,以避免違法?本講座特協助管理者需求規劃,敬請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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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三讀通過的條文解析與案例說明
(一)工資給付時間、次數、項目 (第23條)
●增訂計算明細規定
(二)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 (第24條)
●增訂休息日加班加給規定
●計算方式
(三)四週變形工時( 第30-1條)
●酌作文字修正
(四)輪班制( 第34條)
● 不再侷限於晝夜輪班、適當休息改為11小時
(五) 例假日、休息日(第36條)
● 每7日有一休息日及一日例假日
(六)休假日/國定假日( 第37條)
● 砍七天國假
(七)特別休假( 第38條)
●特別休假加碼、期日以勞工指定、未休完雇主照天數給薪、雇主應揭露及定期通知義務
(八)休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休假日工作工資加倍( 第39條)
●增列休息日工資照給
(九)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 (第74條)
● 吹哨條款保護檢舉勞工
(十)罰則 (第79條)
● 罰則提高
二、工時、出勤相關爭議與勞檢因應
(一)休息日加班1小時如何計入46小時?
(二) 國定假日加班時數如何計入46小時?
(三) 特別休假加班時數如何計入46小時?
(四) 休息日加班時數如何計入46小時?
(五) 每日及每月超時加班
(六) 經理級以上不打卡
(七) 上班前早到下班後滯留
(八) 勞資會議記錄
(九) 工資清冊及薪資條
三、公司因應
(一)公司制度管理規章與時俱進核備與否?
(二)公司內部管理者訓練
(三)人資薪資系統修改作業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由本院頒給「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解析與企業因應實務講座班」結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