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問診】勞動檢查、勞資爭議諮詢服務

適合對象:經營者、高階主管、中階主管
適合部門:人資
實施方式:
所需時間:0..5~1.0hr

本協會擁有豐富輔導經驗的勞資顧問,可透過需求訪談確認並了解您的企業概況,協助企業擬定勞動契約、制定工作規則與完成核備、發生勞資爭議的協商處理,並提供召開勞資會議之相關建議及勞動檢查的因應。此外,我們也提供常年的諮詢與顧問服務,讓您在短時間內將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避免後續衍生不必要的勞資爭議,有任何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地方,歡迎與我們聯繫。

遇到勞動檢查、勞資爭議,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嗎?
我們來幫您!一對一諮詢服務




隨著台灣經濟結構以及勞工意識的轉變,勞資糾紛迭有所聞。

本協會擁有豐富輔導經驗的勞資顧問,可透過需求訪談確認並了解您的企業概況,協助企業擬定勞動契約、制定工作規則與完成核備、發生勞資爭議的協商處理,並提供召開勞資會議之相關建議及勞動檢查的因應。此外,我們也提供常年的諮詢與顧問服務,讓您在短時間內將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避免後續衍生不必要的勞資爭議,有任何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地方,歡迎與我們聯繫。

顧問提供之諮詢服務如下
●電話諮詢(0.5小時3,000元,1小時5,000元)
有任何勞資相關問題,礙於時間與空間所限,可透過電話讓顧問為您排除問題。



●依法擬定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為勞資雙方對於勞動條件的根本約定,工資標準、工作時間、休假與補休之規則或請假的最小單位等等,這些法令未定而交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的條件,當然就建議在勞動契約說清楚講明白並以書面記載清楚,使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化。我們能依企業不同的經營型態訂定客製化契約,讓您在未來遇到各項爭議時,有明確的依據可循。

●協助依法建立健全的工作規則與管理辦法

勞基法第70條: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依法訂定工作規則並向主管機關核備,以利事業單位內部遵循及主管機關監督。
一本優質完善的工作規則,於職場秩序上應具備賞罰分明的效果外,也可以提升企業的管理彈性,防範勞資糾紛於未然,更應能夠面臨勞動檢查時,做為受檢人員在即席回答勞檢員的對應參考文字,我們可以協助企業量身制定工作規則,並完成法定之核備程序。

●有效召開勞資會議

符合勞資會議的程序才能建立有效且合法的制度,我們能協助事業單位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勞資會議,並完成代表選派與備查。

●勞資爭議協調解決

面對勞方的訴求,不知是否合理嗎?我們能與您討論面對該爭議事件所生的風險,提供您完整的意見並協助於調解會中與勞方協商。

●協助建立勞動檢查處理與因應準則

勞動檢查之啟動通常源自勞工檢舉,或配合主管機關專案檢查,勞資專家能夠提供必要的協助與輔佐,在合法的範圍內協助您因應勞檢。也可協助企業建立勞工申訴處理準則,勞動檢查應對流程與如何撰寫陳述意見書,依法維護公司權益,在事件初始階段即能妥善因應處理。

●人資法律常年顧問(依實際合約為準)

顧問可就人資勞務管理事項,得以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軟體與顧問提出互動討論、協助輔導辦理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及召開勞資會議、工作規則、勞動契約範本提供、教育訓練或到場互動討論。

●勞資講座

本協會不定期針對最新勞動議題舉辦勞資講座,協助HR提升法規能力,促進勞資和諧。



【聯絡方式】張小姐 02-23895966 #12


【專業顧問】
謝清風(清風俠) 老師
證照
1.高考勞工行政及格,考試院(81)全高字第364號
2.講師(勞工法),教育部(96)講字第091462號
代表著作
1.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之研究,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2.勞退條例第七條基本問題之探討,全國律師,2006年3月,65∼78頁。
3.勞退條例施行後資遣費之計算方式──評釋勞委會勞動4字第0940048956號函,萬國法律,第150期,2006年12月,82∼88頁。
4.競爭併購下勞動者保護之探討──以退休金為中心,全國律師,2007年5月號,73∼88頁。
5.中華電信團體協約之評析,元照法學新論,第3期,2008年10月,112∼128頁。
6.試用期滿終止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之研究,全國律師,2009年10月,63∼76頁。
7.勞工請假規則之研析──從批判行政解釋出發,萬國法律,第168期,2009年12月,72∼89頁。
 
現職  
1.勞雇雙贏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2.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講師
3.鼎新知識學院會/講師
4.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講師
5.104人資學院/諮詢顧問
6.台北地院/勞動調解委員
7.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委員(勞資關係研究委員會) 
學歷
1.臺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法學碩士(2000-2002)
2.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勞社法組(2005-2007)
3.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候選人(2015)
經歷
1.中華電信公司/專員(1980-2000) 
2.中華電信工會/組長(1996-1997) 
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課員(2000-2003)
4.行政院勞動部/科員(2003-2012.2)
5.台北市政府勞動事務學院/講師
6.新北市政府勞工大學/講師
7.台北金融基金會/講師
8.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講師
徐啟勝老師
 
曾任外商公司人資處長,目前擔任勞資爭議仲裁/調解委員,並為多家知名企業之顧問身份,致力於研究勞資法令,並出版相關書籍,理論與實務兼具,針對學員所提出的問題,能給予合宜的建議。

現 任
桃園縣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總幹事
經 歷
勞資爭議仲裁委員/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獨立調解人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訓練品質(TTQS)服務團顧問/資深合格講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營輔導專家/創業圓夢坊輔導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企業個別型訓練訪視評鑑委員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職業訓練績效評鑑委員
多項政府委託勞動相關研究計畫主持人
外商公司總經理特助與人資處長
廣達電腦等多家上市櫃公司管理顧問
資 格
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技術士國家考試合格
美國聯邦調停署勞資爭議人員培訓班結業
著 作
專業人資必備小法典
專長主題
勞健保法規運用與管理
勞資爭議調解
薪資結構調整策略與技巧實務
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訂定實務



簡介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簡介:

政府在民國三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頒布施行職工福利金條例,目的是透過事業單位及受僱員工共同提撥職工福利金,開辦必要的福利措施,以鼓舞員工工作士氣,強化勞資合作關係。企業基於和諧的勞資關係中創造職工福利,不但可以達到招攬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