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首頁 > 公開課程 > 財會金融 > 國際貿易 > 台灣反避稅法令與對境外公司OBU架構影響之解析

台灣反避稅法令與對境外公司OBU架構影響之解析

除瞭解反避稅法令的相關規範外,如何在現行法規的規範下,進行相關租稅規劃!

  2016年反避稅條款三讀之後,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已然完整建構,而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分為兩大項:一者為企業反避稅制度,一者為個人反避稅制度。其中,企業反避稅制度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1~之4當中,而個人反避稅制度則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4,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內。 本課程的剖析,將讓您瞭解反避稅法令的相關規範,以及如何在現行法規的規範下,進行相關租稅規劃!

提供機構:

中華工商研究院

加入收藏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email:
報名前請先閱覽本院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同意本同意書內容後再報名,不同意者請勿報名並退出本課程內容。vip.asia-learning.com/cicr/article/detail/277219000 

一、台灣反避稅措施說明
(一) 反避稅的針對性與規範範圍
(二) 反避稅條款對OBU架構的管控點
(三) 反避稅條款的執行時點
 
二、企業反避稅政策對OBU操作的影響
(一) 所得稅法43之1條:反非常規移轉訂價
(二) 所得稅法43之2條:反資本弱化
(三) 所得稅法43之3條: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法人CFC)
(四) 所得稅法43之4條: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PEM)
(五) 對企業運作OBU架構的影響與規範
(六) 如何判斷反避稅條款的適用條款
 
三、個人反避稅政策對OBU操作的影響
(一) 所得稅法43之4條: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PEM)
(二)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條: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個人CFC)
(三) 對個人運作OBU架構的影響
(四) 對個人海外所得與理財架構的衝擊
(五) 如何判斷反避稅條款的適用條款
 
四、反避稅條款的查核工具-常態回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機制
(一) 常態回報準則(CRS)機制說明
(二) 常態回報準則(CRS)機制的運作方式
(三) 常態回報準則(CRS)機制與FATCA的比較
(四) 反避稅條款 VS 常態回報準則(CRS)機制的效益
(五) 香港、新加坡、中國施行CRS的近況與發展
(六) 台灣加入CRS機制後對OBU操作的影響與衝擊
 
五、因應反避稅條款與CRS機制:資金回流模式上的風險、評估與相關契機
(一) 資金回台專法
(二) 函釋申報
(三) 實質投資


開課28

標記0

經歷:

重要經歷: 1.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2.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 3.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兼任講師 4.中國科技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5.清雲科技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詳細介紹

*請務必將下列資料填妥,資料送出後,開課單位將會主動與您聯繫。

我想知道本課程的企業包班內訓     


(重新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