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境外公司時代的OBU架構再調整與法遵因應
如何架構出完整查核避稅的系統,透過本課程的解析,將能協助您進一步瞭解。
【課程名稱】後境外公司時代的OBU架構再調整與法遵因應-
經濟實質法、共同申報準則(CRS)、反避稅(CFC、PEM)
【課程大綱】
一、後境外公司時代的三支箭
(一)境外地區的經濟實質法(Economic Substance Act;ES)
(二)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Standard Reporting;CRS)機制
(三)反避稅條款與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解析
(四)ES、CRS、CFC、PEM對OBU的整體影響
二、經濟實質法(Economic Substance Act)的基本說明
(一)經濟實質法的架構與規範原則
(二)符合當地實質營運的狀況
(三)不需符合當地實質營運的狀況
(四)經濟實質法之境外公司OBU架構影響
(五)經濟實質法因應方式
三、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Standard Reporting;CRS)機制
(一)共同申報準則機制(國際版CRS)
(二)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台版CRS)
(三)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的盡職辨識
(四)執行CRS對境外公司OBU運作的影響解析
四、台灣反避稅條款解析
(一)所得稅法43之3:法人受控外國公司制度
(二)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認定
(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個人受控外國公司制度
(四)以反避稅條款因應經濟實質法(ES)之法令規範
(五)以反避稅條款因應共同申報準則(CRS)之辨識要求
五、後境外公司OBU架構調整與因應
(一)未來業務發展架構合法調整:適當管理處所與申請稅籍編號
(二)過去所得已依法申報確認:函釋申報、專法申報、實質投資
(三)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解析
(四)後境外公司時代下的不得違法之提醒與說明
【上課方式】線上直播,CISCO WEBEX平台,不需事先下載程式
【進入方式】每堂課於前一天將直播連結發送至Email
【建議設備】桌機(需內含鏡頭與音訊)>筆電>平版>手機
【建議網速】家用WIFI>手機網路,上傳速度>1Mbps;下載速度>8Mbps
【課程講師】張淵智 老師
經歷:
專長:
證照:
■Professional Exam for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errorism Financing Specialist (TW)
著作:
媒體:
■公會組織
■學校
【課程費用】2,000元
確認開課將由專員通知繳費,將於課前一天將直播連結發送至Email。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課程權益,請務必先線上報名後再匯款。
*匯費及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恕不提供刷卡服務及現場繳費。
*開課前一天將直播連結發送至Email,若未收到任何通知,敬請來電確認。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協會保留課程之更改權力。
【活動地點】 | <線上同步直播> |
【主辦單位】 | 鑫譽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協辦單位】 |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
【活動對象】 | 中小企業主、管理者、財務、會計、行政人員及對此議題有興趣者 |
【人數限制】 | 最少 10 人,最多 50 人 |
【活動費用】 | 2,000元(確認開課將由專員通知繳費) |
【聯絡方式】 | 02-23895966 課程組 傳真:02-23895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