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認定及補償實務解析

本課程將對職災相關法令作一通盤說明,並輔以實際發生案例加以.......

適合對象:高階主管 、中階主管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020/2/18(二)
職業災害認定及補償實務解析

上課資訊:
時間
2020-02-18(二)19:00~21:30共2.5小時
地點:台北市(寄發上課通知時告知)
費用:1700 元/人(含稅)

 

 

課程大綱:

壹、職業災害之認定與案例

一、依職安法、勞基法、勞保條例認定職業災害是否不同?

二、最新職災類型解析:勞工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勞工於工作場所被毆、天災所致勞工傷害、過勞、精神疾病、勞工自殺、通勤災害等是否屬職災?

貳、職業災害的雇主責任體系

一、勞基法第59條之內涵

二、賠償責任與補償責任之關係

參、職業災害的重要問題

一、職災醫療期間應何時終止?

二、醫療期間調動職災勞工的限制為何?

三、解僱職災勞工之限制為何?

四、勞工有疏失,對雇主職災責任的影響為何?

五、雇主於何時負工資終結補償責任?

六、責任保險、補償保險、員工團保對職災補償影響?

七、雇主可否直接扣除勞工勞保給付或從第三人取得之賠償?

八、職安法對於職災責任的影響?

九、承攬、派遣關係中職災補償責任為何?

十、職災期間雇主如何給假?

 
 

 備註:

請務必先來電確認開課後再匯款
 

 課程說明:

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就必須負擔很多無法逃避的責任,包括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在『醫療、工資、失能及死亡』予以補償,還要處理受傷期間勞工請假的問題,而雇主如有過失更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這些責任又與勞保給付及商業保險給付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此外,職業災害認定隨著新形態災害發生,也產生新的案例,如:過勞、精神疾病、自殺乃至於通勤災害等,考驗著相關人員的智識與能力。

許多職災個案的發生,如能在發生初期及時妥善處理,即可避免後續不必要的爭議發生,並可避免少數員工利用職災保護的規定對雇主不當需索。

本課程將對職災相關法令作一通盤說明,並輔以實際發生案例加以解析,讓學員更容易學習、理解艱澀的條文與知識,有效提升人資人員處理職災案件的專業能力。

 講師簡介:

曾宇謙老師為勞動法令專家,政治大學碩士,熟悉我國各類勞動法令及檢查實務,超過十年以上處理勞工事務之豐富經驗,曾至企業、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講授勞動法令課程,並針對企業需瞭解的人資法令做個別解析。

 適合對象:


注意事項:

1、基於課程各項準備作業、教材印製及安全考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繳費。課前未完成繳費者將不保留名額,報名順序以繳款順序為準;確認開課於上課前仍未完成繳費者,視同該次達報名取消,請另行再做報名。

2、各聯絡事項均以報名之email為通知方式,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收到本公司之通知(務必請留意信件是否有收到,也請查看垃圾桶郵件)。

3、報名方式:請先傳真報名表或線上報名,再將繳費憑證傳真,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確認無誤後,本公司最晚將於開課前2天E-mail上課通知給各報名學員,如未收到還請主動與本公司聯絡。

4、本公司保留各課程內容之規劃、變更及是否接受報名的權利,且將視最新情況進行更適當的修改與調整!

5、退費辦法:因本公司之故未能開課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倘因學員個人因素無法上課,退還已繳費用之七成;或同意延至下次課程(限一次、今年底前使用完,等值課程皆可)。報名後若不克前來,請於開課2天之前來電取消,否則恕不退費。


 



報名諮詢

報名方式:
1. 點選亞太教育訓練網下方之「我要報名」按鈕進而填寫報名資訊即可。
2. 或電洽:02-27363878 *521 張小姐、02-27363878 *136 黃小姐。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可完成報名


開課120

標記

經歷:

曾宇謙老師為勞動法令專家,政治大學碩士,熟悉我國各類勞動法令及檢查實務,有十年以上處理勞工事務之經驗,曾至企業、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講授勞動法令課程,並針對企業需瞭解的人資法令做個別解析。

>>詳細介紹

簡介

睿哲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997年5月創立,專精於大中華區(台灣、大陸)人力資源管理、勞動法令與企業制度規劃等各項領域之專業顧問與教育訓練服務。2001年7月於上海成立大陸地區據點,並與大陸各地知名諮詢公司策略聯盟,發展培訓、薪資福利調查、勞動法令、人資軟體顧問等